国内借款
国内借款会计处理
一、核算项目单位向国内不同渠道借入的借款。借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归还时,作相反的分录。国内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计入项目工程成本,借记“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如国内借款付给工程成本单位,项目单位应根据工程验收进行工程支出核算,借记“建安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建安工程投资”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发生的构成项目建设投资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如世行贷款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发展项目中能够形成有形资产的支出等。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及按照合同规定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三、本科目按资金来源渠道进行明细核算。
注:“国内借款”科目在基本建设项目单位继续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时适用,若是执行新会计准则,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将不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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