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借款
国外借款会计处理
一、核算项目单位实际使用和收到的国际金融组织资金。收到国际金融组织付款通知单时,借记“器材采购”、“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器材采购: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购入各种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及其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器材”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银行存款: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本科目分设银行结算户存款和专用账户存款等二级科目。
其他应付款: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世行贷款利息、应付世行贷款承诺费和应付世行贷款资金占用费。
二、本科目按不同国际金融组织设二级明细科目,并按支付类别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注:“国外借款”科目在基本建设项目单位继续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时适用,若是执行新会计准则,则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将不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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