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中央对手方
按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相关要求建立起规范、完整的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并获得所在司法辖区监管机构认可的中央对手方即为合格中央对手方(“QCCP”Qualifying CcP)。
QCCP拥有中央对手方的所有功能与优势,且在风险管理、结算流程、违约处理等方面达到了国际最高标准。
相较普通的CCP,QCCP在交易对手方风险敞口权重等国际监管要求上更具优势,对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
目前,我国期货行业的中央对手方有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
证监会批复广期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
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为合格中央对手方(QCCP)。这是广期所履行期货市场中央对手方职责,在业务运营规范性、风险管理专业性、治理结构完善性等方面全面对标国际行业标准的标志性成果。
2021年4月19日,广期所正式揭牌。自成立以来,广期所持续对标PFMI各项要求,积极推进QCCP建设,通过构建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完备的业务规则体系等,形成了规范、完整的中央对手方清算机制。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为广期所发展带来了广阔空间。中国证监会正式认定广期所为QCCP,对于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交易、提升交易所的国际影响力、稳妥推进期货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下一步,广期所将积极构建境内境外联通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价格国际影响力,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中央对手方概述
中央对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简称“CCP”)是指期货交易达成后,介入期货交易双方,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以净额方式结算,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的法人。
举例:
交易者A想买2手玉米期货,交易者B想卖2手玉米期货,两者匹配,期货交易所作为中央对手方介入交易,购买了交易者B的2手玉米期货,又向交易者A卖出2手玉米期货,确保两方交易更加可靠高效。
作为诞生于期货市场的一项机制,CCP清算既可以大幅降低对手方的违约风险,又可帮助维持交易执行的匿名性。
由CCP清算制度又衍生出净额结算、保证金制度等“独一无二”的CCP服务。
CCP已成为现代清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被多数发达经济体认定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的核心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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