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指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建立跨年度的、合理的预算平衡机制。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如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实现平衡,报自治区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增列赤字,并报财政部备案,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市、县级政府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实现平衡,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归还。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出现超收,结转下年安排;如出现短收,通过削减支出实现平衡。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对现行单一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一种改进,实施依法征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能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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