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以实现减税免税的行为。税基式减免的内容包括起征点减免、免征额减免、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其中:
1、起征点减免指设立征税对象的起征点,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2、免征额减免指仅就征税对象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3、项目扣除指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并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减免税的形式
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税基式减免是减免税的具体形式,减免税的具体形式包括:
1、税基式减免
即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和允许跨期结转等。
2、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就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和核定减征额等。
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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