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成交
协商成交是指债券投资者之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达成债券交易意向,并向交易系统申报,经交易系统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
债券投资者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及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自行寻找交易对手,按照债券交易成交原则就债券交易要素协商达成一致。
成交机制
成交交易要素: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数量、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要素。
交易一方将协商一致的交易要素通过交易系统发送给交易对手方,经交易对手方确认后,由交易系统确认成交。
现券协商成交交易机制:
交易时间:9:00-11:30、13:00-20:00(15:30-20:00交易时段暂缓实施)
申报数量:不低于1000元面额,且为100元面额整数倍单笔最大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亿元面额
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001元
价格控制:不设涨跌幅限制,若交易价格偏离比较基准超过本所规定范围,应当进行价格偏离报备。
和匹配成交的区别
匹配成交和协商成交是可转债两种常见交易方式。匹配成交指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申报自动匹配成交的交易方式,类似于A股交易中的竞价交易。
协商成交指可转债投资者之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达成可转债交易意向,并向交易系统申报,经交易系统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并且,沪市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万元面额,且为1000元面额的整数倍;深市申报数量不低于50万元面额,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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