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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回收期

  动态回收期也被称为折现回收期,是指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投资引起的未来现金流量累计到与原始投资额相等所需要的时间。

  为了克服静态回收期法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缺点,人们提出了动态回收期法。即考虑时间因素对货币价值的影响,使投资指标与利润指标在时间上具有可比性条件下,计算出投资回收期。

  动态回收期计算公式:

  P't=(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出现正值的年数-1)+上一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现值的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净现金流量的现值。

  P't≤Pc(基准投资回收期)时,说明项目(或方案)能在要求的时间内收回投资,是可行的;

  P't>Pc时,则项目(或方案)不可行,应予拒绝。

  动态投资回收期要比静态投资回收期长,原因是动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这正是动态投资回收期的优点。但考虑时间价值后计算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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