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贷款
船舶抵押贷款是申请人提供其自有或者第三人提供其所有的正常运营船舶抵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业务。其中船舶主要是指国内渔船、干散货船、矿砂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滚装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轮、驳船(包括油驳)或者游艇等类型。
船舶抵押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以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提供的船舶抵押贷款业务为例:
抵押人必须合法拥有拟抵押船舶的所有权,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在与农商行及其他行的业务合作中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一)符合国家船舶管理法律法规,在船舶登记部门依法登记,所有权清晰。
(二)具有有权部门签发的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合格证书,符合适航作业条件,合法经营水路运输或施工作业,无诉讼纠纷。
(三)船舶为钢质结构,易于转让或变现,评估现值在100万元以上(含);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其登记总吨位在500吨以上(含)。
(四)船舶上未附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未被留置,船舶未为农商行以外的其他债务设定抵押担保。
船舶抵押贷款特点
利率优惠、办理方便、通过客户拥有的船舶作为抵押物,无需找保证人。
船舶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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