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主权原则
国家税收主权原则是国际税收中一国在决定其实行怎样的涉外税收制度以及如何实行这一制度等方面有完全的自主权,不受其他任何国家和组织的干涉。任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应尊重他国税收主权的一项原则。
国家税收主权原则的内容
①独立自主的征税权。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包括自主决定国家的内政、外交以及征税权力。这种自主征税权由一国的宪法规定,不受他国控制。
②自主协定税收权。为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促进对外经济的发展,保护本国民族经济,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对等原则,通过谈判,签订国与国之间的各项税收协定,决定是否给予对方税收优惠。
③自主选择税收管辖权。按照国际通行的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税收管辖权可分为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管辖权”)和居民(公民)管辖权,各国政府可自由选择和行使上述某一种或两种税收管辖权。确定本国政府的征税权力范围,并通过单边或双边措施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见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际税法调整国际税收分配关系时,所应遵循的根本准则,包括国家税收主权原则;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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