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金融公司利息收入科目 金融公司利息收入科目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利息收入”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4101,属于损益类科目。 利息收入科目应按利息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目录 1金融公司利息收入科目会计处理 金融公司利息收入科目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在“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核算,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冲减短期投资成本,或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其他企业使用本公司的现金资产而发生的利息收入应在收入确认条件满足时,即由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照其他企业所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的利率计算确定。 三、公司发生各项利息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四、公司收购的不良贷款按规定计收利息时,借记“待处置贷款应收利息--应计利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免责声明: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待处置不良贷款损失 下一篇 咨询服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