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空转
税收术语
税款空转是指在同一级财政管理级次下,将资金以税款的名义经过纳税人、银行、税务局、财政局周转一圈后,又回到其原始位置的周转活动。空转的是资金而不是税款。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为完成税收任务,采取了不少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但有的地方出现了通过作假申报纳税、虚开税票等形式而使税款空转的现象。税款空转得以实现的前提是税收的征收权和支出权为同一财政级次。
术语解释
财政管理是指政府为了履行职能,对所需的物质资源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活动的总称,简言之,就是政府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的活动。
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不成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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