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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

  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贷款是指各级总会计依据《财政总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2031,属于负债类科目。

  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核算地方政府财政从上级政府财政借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本级政府财政尚未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本金和利息。

目录

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明细科目设置

  本科目应设置“应付本金”和“应付利息”明细科目,其下可根据管理规定设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明细科目。其中,“应付利息”科目通常应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计算并提供的政府债券转贷款的应付利息情况,按期进行核算。

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上级政府财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借记“国库存款”或“与上级往来”等科目,按照转贷本金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费用科目。

  (二)按期确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应付利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计算确定的本期应付未付利息金额,借记“财务费用——利息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本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

  (四)上级政府财政扣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本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与上级往来”等科目。

  (五)上级政府财政豁免转贷款本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有关资料及有关预算文件,按照豁免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补助收入”或“与上级往来”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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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财政总会计制度.pdf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jsz.mof.gov.cn/zhengcefagui/202212/P020221226598223599038.pdf

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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