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存及应付款项
会计科目
暂存及应付款项是指依据《卫生项目辖属贷款单位会计核算试行办法》设立的“11暂存及应付款项”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汇入的结算资金或其他暂收款项。
暂存及应付款项的账务处理
收到汇款时,记入“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同时记入本科目的贷方。结清该款项时,记入本科目的借方和有关科目的贷方。
银行存款科目解读
“08银行存款”科目
本科目核算各单位在当地银行存入或取出的款项。存入时记入本科目的借方,贷记有关科目。取出时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相关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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