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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出票人亦称发票人,即在各种有价证券(主要是本票、汇票和支票)上签名发行证券的人。发票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商店及公司企业。由于开立的票据性质不同,付款的方式不同,因而发票人也不同。

  出票人是承诺付款人,也是本票中的债务人。本票是指出票人签署的承诺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一定金额的票据。与出票人有关的还有付款人、收款人、背书人和担保人。

目录

出票人的分类

  出票人的分类如下:

  1、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银行;

  2、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

  3、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出票人的条件

  向银行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的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出票人和承兑人的区别

  出票人和承兑人的区别在于以下方面:

  1、含义不同:出票人是指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主要责任是保证该汇票被承兑或付款;承兑人是指票据为远期汇票时,应收款或持票人要求统一到期付款的付款人,主要责任是保证到期付款。

  2、主体不同:出票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商店及公司企业;承兑人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出票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商业承兑公司。不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还是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都是汇票的付款人。

术语解释

  付款人,俗称受票人,是指票据的主要债务人。付款人只有在本票上签字盖章,确认责任后才能真正成为本票的债务人;

  收款人,又称票据权利人,是指在票据到期后有一定权收取票据金额的人;

  背书人是指可以在票据上签署身份证号码、盖章或书写文字的人。背书人经常可以改变,因为它会随着票据转让的变化而改变;

  担保人是个人、组织或法人,可以偿还账单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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