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净额结算
多边净额结算与双边净额结算的区别
多边净额结算与双边净额结算的最大区别是,多边净额结算时交易双方的交收对手发生了变化,所有交易结算都必须通过登记结算机构这个共同的对手方完成。我国证券交易的结算采用多边净额结算的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着共同对手方的角色。
术语解释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实行行业自律管理,依据业务规则对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参与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轧差是指交易伙伴或者系统的参与者之间一致同意的余额或债务对冲。轧差把大量逐笔交易额或债务减少到较小数目的交易额或债务。轧差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这些方式在一方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其法律强制轧差的程度不尽相同。
多边净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介入证券交易双方的交易关系中,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然后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其所有交易的应收应付证券和资金予以冲抵轧差,每个结算参与人根据轧差所得净额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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