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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结算

  净额结算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其买入和卖出交易的余额进行轧差,以轧差得到的净额组织结算参与人进行交收的制度。净额结算,也指的是支付系统将在一定时点上收到的各金融机构的转账金额总数减去发出的转账金额总数,得出净余额。

目录

净额结算的分类

  净额结算可以分为双边净额结算和多边净额结算两种形式,具体如下:

  1、双边净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全部交易的余额进行轧差,交易双方按照轧差得到的净额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下,交易对手就是交收对手。

  2、多边净额结算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介入证券交易双方的交易关系中,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然后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其达成的所有交易的应收应付证券和资金予以冲抵轧差,每个结算参与人根据轧差所得净额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个交收对手进行交收的结算方式。

净额结算的应用

  净额结算的应用具体表现如下:净额结算制度,可以应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具体表现在其会介入原证券交易合同,并成为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即成为每个卖方的买方和每个买方的卖方。因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能够保证对守约结算参与人的交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化解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交收风险,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净额结算和全额结算的比较

  净额结算和全额结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全额结算是指交易双方对所有达成的交易实行逐笔清算,并通过某种机制交换全部证券和资金。全额结算是最基本的结算方式,但这种方式对交易双方的资金量、结算系统处理能力和自动化程度要求较高,适用于交易量较小、参与人较少的市场。银行间市场通常采取这种结算方式。

  净额结算和全额结算主要的区别在于净额结算比较适合交易非常频繁和活跃的市场,而全额结算适用于高度自动化系统的单笔交易规模较大的市场。

术语解释

  轧差是指交易伙伴或者系统的参与者之间一致同意的余额或债务对冲。轧差把大量逐笔交易额或债务减少到较小数目的交易额或债务。轧差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这些方式在一方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其法律强制轧差的程度不尽相同。

  支付系统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有时也称为清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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