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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预算

  非税收入预算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非税收入项目制定预算计划并执行预算相关工作的活动,是财政预算工作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部门预算工作开展的基础。

  其中财政预算指以科学的方法和专业性判断为基础,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未来一定时期的收支安排进行预测和计划的一项预算管理活动。

  非税收入预算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满足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特殊性的管理要求,同时也有助于协助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合理安排预算计划以及提高预算计划的编制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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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原则

  针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特点,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做实收入的原则。与税收收入相比,非税收入由各执收单位负责征收,财政部门不易全面掌握。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非税收入形式日趋多样化,一方面为各级政府扩大财政理财领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对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各级财政部门应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将除罚没收入以外的非税收入全部编入非税收入预算;同时,要参考以前年度平均收入增长水平,依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实施依法行政等工作与非税收入增长之间的相关关系,科学测算收入规模,做到逐项足额编制,严禁一些执收单位故意瞒报漏报、逃避财政监管等违规行为。

  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如上所述,非税收入规模受政策性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与税收收入相比,非税收入增长规模与经济发展速度难以形成固定的正相关关系,不宜简单参照经济发展速度,用固定比例测算年度收入规模。特别是对于具体的非税收入项目,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客观因素导致征收范围的减少或消失等,都将直接影响其收入规模的显著变化,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不但要参照以前年度平均增长水平,还要充分考虑政策性等客观因素影响。对年度收入预算确实无法达到以前年度平均增长水平的收入项目,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应按实际测算结果编制。否则,极易造成执收单位为完成过高的收入预算而擅自扩大收入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乱收费”现象。

  三是精细管理的原则。非税收入来源渠道多,涉及范围广,每个执收部门和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和个数均有所不同。只有将非税收入预算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项目,才能确保年度非税收入预算成为财政部门监督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和向单位安排非税收入的重要依据。因此,非税收入预算应按部门、单位、项目进行细化编制,以免非税收入监管和预算管理出现盲目性。

  四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非税收入中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必须经过国务院或省级以上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收取。同时,国家和省对各类非税收入的财政管理方式、管理体制和收入级次等也有明确规定。因此,非税收入预算一方面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结合新增收入项目情况编制,确保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符合国家有关立项审批规定;另一方面,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财政管理方式、管理体制和收入级次等,将非税收入分别按照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编制,不得将已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转为预算外管理,且不得将罚没收入和属于上下级的分成收入列入年度非税收入预算。

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方法

  为满足以上管理原则,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和预算审核工作。

  一是基础准备工作。为全面掌握非税收入项目,科学测算非税收入规模,确保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有据可依,财政部门在对部门和单位上报的年度非税收入预算进行审核前,应完成有关基础准备工作。第一,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非税收入管理范围,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充分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和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将全部非税收入项目按照执收部门和单位进行编码排序,确保非税收入预算的足项编制。第二,建立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库。应将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决算数据全部纳入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基础数据库,按部门、单位、项目计算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平均增长速度,并据此预计下一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规模。第三,全面掌握国家和省设立和取消非税收入项目、调整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等有关政策,充分了解有关部门和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因政策性等客观因素引起的费源变化,对根据以前年度平均增长速度预计的非税收入规模据实予以进一步调整,确保最终预计的年度非税收入规模接近实际收入水平。

  二是收入预算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在做好上述基础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对各部门按单位、项目上报的非税收入预算进行审核。首先,根据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已了解和掌握的部门、单位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认真审核各执收部门和单位的项目名称和项目个数。对于漏报错报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其次,根据财政部门测算的收入规模,对部门上报的收入预算规模进行逐项审核。对于明显低于财政部门测算规模的,应要求部门和单位说明原因,并提供有关依据。凡不存在取消收入项目、降低征收标准、缩小征收范围等客观性减收因素,所报非税收入预算低于以前年度平均增长水平的,应以财政部门测算规模为准。再次,根据对非税收入预算的最终审核结果,编制年度非税收入预算,并按部门、单位、项目下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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