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备用信用证
信用证术语
保险备用信用证是指保证申请人的保险或再保险义务的任何证明文件。它是用来支持申请人的保险或再保险义务。
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备用信用证实质上是担保的一个类别,通常与商业票据的发行相联系。备用信用证是一种信用证或者类似安排,构成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下列担保:一是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或者预支给债务人的款项,二是支付由债务人所承担的负债,三是对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而付款。由此可见,银行开出备用信用证等的行为与传统的商业信用证不同点在于,它并不需要银行进行实际的融资,仅当申请人无力偿还时才需要银行承担债务责任。
备用信用证的内容包括:开证行的名称、开证日期、开证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受益人名称和地址、声明不可撤销的性质、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使用的货币种类、对单据的要求、备用信用证的有效期、保证文句、保证适用的惯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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