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资产
废弃资产指已废弃的固定资产。其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废弃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的废弃资产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进行处理,其中“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同时科目可以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二级明细科目的设置。
废弃资产与废弃价值的比较
废弃资产与废弃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废弃价值,指一项报废资产所具有的价值。如果预定使用年限已到,则报废资产的剩余账面价值,通常等于其现金残值。企业在制定资产废弃决策或设备更新决策时,通常应是旧设备的废弃价值大于该项设备剩余使用年限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术语解释
有形资产,是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生产有形资产和非生产有形资产。生产有形资产是指生产活动创造的资产,非生产有形资产是自然提供未经生产而取得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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