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币互换协议
中央银行间的本币互换协议是指一国(或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与另一国(或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任何一方可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用于双边贸易投资结算或为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到期后双方换回本币,资金使用方同时支付相应利息。
协议签署时属于备用性质,在实际发起动用前双方不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协议签署规模为一方可动用另一方货币的最大金额。
基本情况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陆续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多年来,双边本币互换在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提供流动性支持、支持双边贸易和投资等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截至202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累计与超过40家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基本覆盖了全球六大洲重点地区的主要经济体,互换协议总规模合计约4.5万亿元人民币。
本币互换协议的使用
通过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发起交易,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互换的发起和收回都为本币,并不承担汇率风险。以对方央行发起动用我方人民币为例,本币互换发起动用流程如下:
互换发起后,协议双方还将定期根据最新双边汇率调整互换金额,减少因某一方货币汇率波动引起的质押物减值风险。
货币互换协议运行机制
我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一般作为货物贸易支付的桥梁,双边央行充当中介的作用。
例如:境外某企业想要进口中国的产品,决定通过央行货币互换协议进行人民币的结算。
1.交易发起后,中国人民银行向境外央行账户发放人民币贷款,境外央行向中国人民银行账户存入外币作为抵押;
2.两国央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通常会规定贷款的利率,而人民币贷款利率一般远远低于债券或者股权融资的成本;
3.境外央行向境外商业银行发放人民币贷款;
4.境外商业银行向境外企业发放贷款;
5.境外企业支付人民币货款并得到中国商品;
6.境外企业向境外商业银行偿还贷款;
7.境外商业银行向境外央行偿还贷款;
8.境外央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偿还贷款;
9.中国人民银行收回人民币贷款后向境外央行归还抵押款。
积极作用
第一,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为贸易和投资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货币结算方式,两国企业可以直接使用本币进行结算,降低了汇率风险、节约了汇兑成本,从而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增长。
第二,增强区域和全球金融稳定性。当前,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已成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就以此次中巴双边本币互换续签来说,在近期外部环境复杂的背景下,中巴两国加强货币合作,向市场释放了两国携手共进、团结合作的积极信号,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区域和全球金融稳定。
第三,增加离岸市场流动性支持。例如,2022年7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将货币互换协议升级为常备互换安排并扩大互换规模,这能够为香港市场提供更加稳定、长期限的流动性支持,更好发挥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促进香港金融业发展。
第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随着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接受和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和金融交易。这不仅扩大了人民币在国际支付中的市场份额,也提升了人民币在全球货币体系中的地位。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末,人民币位列全球第四位支付货币、第三位贸易融资货币。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