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减免
税收术语
资本减免的内容
资本减免包括“首期免税折旧额”和“每年免税折旧额”两部分。
“首期免税折旧额”是指设备购入当年按照购入价值及税法规定的首期免税折旧率(一般为60%)计算并一次性计入购入当年成本,即可用于抵扣当年应税所得额的折旧费,以后年度该固定资产不再享有首期减免额。首期免税优惠主要针对生产经营设备,以增强纳税企业设备更新能力,降低固定资产投资风险,鼓励和支持企业不断采用先进技术设备。
“每年免税折旧额”指的是按固定资产净额(购入价值-税法口径的折旧额)及税法规定的折旧率计算并计入当年成本,用于抵扣当年应税所得额的折旧费(不区分购置月份差异,一律按整年计算)。
资本免税的评价
从长期来看,资本减免的税法折旧政策不会减少政府的税收收入,但却可以在大大加快纳税企业固定资产周转速度,减少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得纳税延缓的时间价值并使设备更新能力大大增强,有利于竞争优势强化和财富的增长,最终也有利于政府税收收入的不断增加。这也是香港多年来之所以能够在国际市场上保持强劲竞争优势的武器之一。
术语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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