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法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是民事行为的一种,区别于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指的是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根据法律规定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其中,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的行为。
准法律行为的内容
准法律行为主要包括意思通知行为、观念通知行为和感情表示行为以及原宥。
其中:
意思通知包括:催告、要约的拒绝。
观念通知包括:债权让与通知、承诺迟到通知。
原宥意为:(如原谅继承人的虐待、原谅配偶的不忠等。)
准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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