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预算支出
一般预算支出通常是指原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的特定的预算科目种类。这一特定科目的设立,是1996年随着养路费等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为有别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而确定的支出科目。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了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现行政府收支分类中按功能分类的一般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采掘电子信息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国债事务、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等。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以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政府性收入,都应纳入政府预算体系进行管理,并按照各自功能和定位,科学设置政府预算的组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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