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停缓建
全部停缓建指报告期末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的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有部分工程需要做到一定部位或仓库、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经上级批准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
建设项目
全部停缓建是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工程进展所处的阶段之一,建设项目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的规定,建设项目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基建项目,指经批准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为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通常以一个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基建项目一般由设计文件规定的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如钢铁项目可由炼铁、炼钢、轧钢等工程组成,纺织项目可由纺纱、织布、印染等工程组成。设计文件规定分期建设的单位,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企、事业单位不止一个基建项目。
更新改造项目指经批准具有独立设计文件(或项目建议书)的更新改造工程,或更新改造计划方案中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更新改造项目是根据独立设计文件或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确定的,大致相当于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现行统计制度规定,更新改造统计的基层填报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而不是更新改造项目。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同时有若干个更新改造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