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限额标准是指政府采购中规定的,区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金额标准。
采购限额标准概述
1、采购限额标准是界定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要素之一。某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从三个要素进行判断:一是采购主体是否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是采购资金来源是否为财政性资金;三是采购标的是否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三要素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就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2、采购限额标准也是界定采购组织形式的因素之一。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两种组织形式。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实行集中采购,由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3、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采购限额标准的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可以分为两种,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分散采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集采目录以外,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以上的,必须执行政府采购;二是集采目录以外,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人可以依据内控自主进行采购。
例如湖北省政府25年采购限额标准规定:
参考文件:《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 号 |
品 目 |
编 码 |
备 注 |
A货物类 |
|||
1 |
服务器 |
A02010104 |
|
2 |
台式计算机 |
A02010105 |
|
3 |
便携式计算机 |
A02010108 |
|
4 |
复印机 |
A02020100 |
|
5 |
投影仪 |
A02020200 |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
6 |
多功能一体机 |
A02020400 |
|
7 |
触控一体机 |
A02020800 |
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8 |
打印机 |
A02021000 |
限于A3黑白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A4黑白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 |
9 |
LED显示屏 |
A02021103 |
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10 |
液晶显示器 |
A02021104 |
|
11 |
扫描仪 |
A02021118 |
|
12 |
碎纸机 |
A02021301 |
|
13 |
乘用车 |
A02030500 |
限于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 |
14 |
电梯 |
A02051227 |
限于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不包括建设工程内的电梯 |
15 |
不间断电源 |
A02061504 |
|
16 |
空调机 |
A02061804 |
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17 |
家具 |
A05010000 |
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18 |
用具 |
A05020000 |
限于厨卫用具,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19 |
复印纸 |
A05040101 |
|
20 |
基础软件 |
A08060301 |
|
21 |
应用软件 |
A08060303 |
限于信息安全软件 |
C服务类 |
|||
22 |
软件开发服务 |
C16010000 |
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上 |
23 |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C16020000 |
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上 |
24 |
云计算服务 |
C16040000 |
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上 |
25 |
信息化工程 |
C16050000 |
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上 |
26 |
测试评估 |
C16060000 |
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上 |
27 |
运行维护服务 |
C16070000 |
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上 |
28 |
信息技术 |
C16090000 |
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上 |
29 |
网络接入服务 |
C17010200 |
单项或批量40万元以上 |
30 |
财产保险服务 |
C18040102 |
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31 |
物业管理服务 |
C21040000 |
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32 |
印刷服务 |
C23090100 |
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33 |
车辆维修和 |
C23120301 |
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34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C23120302 |
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 |
注:以上品目和编码按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执行。集中采购目录不适用于高校、科研院所。涉及科技创新产品(包含设备及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④表中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下同。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人单项或批量年度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全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如下:货物、服务类项目省级和武汉市本级为100万元、市级为60万元、县级为40万元;工程类项目省级和武汉市本级为100万元,市县级为6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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