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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超额资本

金融学术语

  留存超额资本(capital conservation buffer)是巴塞尔委员会为缓解银行体系的亲周期效应,打破银行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循环而建立的超额资本要求之一。它用于吸收严重经济和金融衰退给银行体系带来的损失。

  留存超额资本全部由普通股构成,最低要求为2.5%。

目录

留存超额资本的解读

  留存超额资本旨在确保银行在非压力时期建立超额资本用于发生损失时吸收损失。除压力时期外,银行应持有高于监管标准的超额资本。当留存资本用于吸收损失后,银行可以通过减少自主性收益分配的方法重建留存资本,例如减少红利分配、股票回购和员工奖金。除了内部留存资本以外,银行还可以从私人部门筹集资本,作为银行资本规划过程的一部分。超额资本消耗越多,银行重建资本的力度就越大。如果没有从私人部门筹集,实际资本水平与最低要求越接近,银行用于补充超额资本的留存收益比例就越高。

  若银行超额资本枯竭,仍以预测未来可能恢复自由,继续对股东、其他资本提供者和员工进行慷慨的收益分配,或者试图使用资本分配显示其财务实力的做法,都是不能接受的。本框架减少了银行在超额资本枯竭时通过慷慨的收益分配继续减少留存资本的自主权,从而增强了银行抵御负面冲击的能力。

  留存超额资本的比例是2.5%,应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并建立在最低资本要求之上。当银行的资本水平降到该区间时,其收益分配将受到限制。当银行因遭受损失导致资本水平降到留存超额资本区间时,仍能够正常开展业务。该限制仅针对于银行的收益分配,与银行运营无关。当银行的资本水平降到该区间内时,利润分配受限制的程度随着银行资本水平接近最低要求而不断增强。

  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比例对应最低资本留存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比例 最低资本留存比例(占收益比例)
4.5%~5.125% 100%
5.125%~5.75% 80%
5.75%~6.375% 60%
6.375%~7.0% 40%
>7.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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