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账款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账款科目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设置的“预付账款”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141,属于资产类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
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账款科目的账务处理
(一)因购货而预付款项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货物时,按照应确认所购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存货”等科目,按照本科目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退回或补付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按照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其预付账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然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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