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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收入

  土地转让收入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国家规定在报告期转让已经开发的土地和未经开发的土地所得到的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和相关核算资料计算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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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概述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简称土地转让),是指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经受让方投资达到一定数额和规模后再进行买卖的行为。转让的形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等。在转让法律关系中,转让方与受让方均是普通的民事主体,政府不是转让法律关系的主体。通俗地讲,土地转让就是把从政府手中买来的土地,再卖出去。

  为规范土地转让,国家对土地转让限定了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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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主要指标解释_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sj/pcsj/jjpc/4jp/zk/html/zb03.htm
[2].  【政策法规园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_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https://www.chinacoop.gov.cn/HTML/2013/12/19/90398.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