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在会计账簿中将低值易耗品价值以平均的方式分摊到每一期财务报表上,作为费用项目进行记录。此外,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摊销也可以视为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一种。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且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可消耗性物品。企业应该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单独核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折旧或摊销。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处理
1、五五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一半,报废时再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另一半,并注销总成本的一种摊销方法。
2、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就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方法。
五五摊销法领用时摊销一半,报废时摊销一半。分录如下:
1、购进低耗品入账时,分录为:
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2、实际领用时,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或其他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
3、报废时,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或其他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贷:低值易耗品
一次摊销法分录如下:
1、购进时,分录为:
借:低值易耗品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月末摊销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税务处理
根据相关税务法规,只有实际发生的费用才是可以抵扣税收的费用,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可以被视为实际费用,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获得更大的税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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