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或有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是指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指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
政府性债务概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政府性债务包括政府债务和政府或有债务。其中:政府债务,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需要通过财政资金偿还。政府或有债务,是指由某一或有事项引发的债务,这种债务是否会变为现实,要看或有事项是否发生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是否最终要由政府来承担。包括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