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资产价值
会计科目
处置资产价值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下设立的“处置资产价值”明细科目。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新制度当中,未设立“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处置资产价值相关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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