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将导致合同相对方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方的严重违约行为。
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本违约的含义
“违约”如字面意思,“合同的一方拒绝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合同要求一方做或不做什么)”因此导致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对于违约行为,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什么是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在第五百六十三条第四款)。换句话说,也就是一方做了或不做什么,将违背另一方订立合同以期待实现的权利(结果),致使非违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也即,一旦该种情形发生,受害方的合同利益将遭受严重损害,合同利益根本无法实现。在此情形下,法律赋予了受害方(非违约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根本违约的类型
(1)迟延履行场合。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2)履行不能场合。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可以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场合。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关键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4)先期违约场合。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根本违约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合同根本违约如何判断
一、构成根本违约的标准
违约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根本违约的核心在于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使得另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基本上已经落空,那么这种违约行为就构成了根本违约。
2、违约的严重程度:
违约的严重程度是判断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重要因素。这包括违约行为对合同整体履行的影响程度,以及违约部分在合同中所占的比例和重要性。如果违约行为严重到足以影响合同的主要部分或核心义务,那么很可能构成根本违约。
3、可预见性和可修复性:
在评估违约行为时,还需要考虑该违约行为是否可预见以及是否可以通过修复或补救措施来恢复合同的履行。如果违约行为是偶然的、不可预见的,并且可以通过合理的修复或补救措施来恢复合同的履行,那么可能不构成根本违约。然而,如果违约行为是持续的、故意的,且无法通过修复或补救措施来恢复合同的履行,那么很可能构成根本违约。
4、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也是判断违约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重要依据。合同条款中可能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法律也可能对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和判断标准作出规定。因此,在评估违约行为时,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5、违约方的过错程度:
虽然过错程度不是判断根本违约的唯一标准,但它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违约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其违约行为更有可能被认定为根本违约。
综上所述,判断违约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标准主要包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约的严重程度、可预见性和可修复性、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以及违约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二、根本违约的判断
1、从违约的情节考虑,一方的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便构成根本违约。“不必要”是指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者说主要合同意图不能实现。“不可能”是指按合同约定的给付,在事实上不可能。基于违约方的过错成为不可能履行时,非违约方虽然可请求赔偿损失,但只要合同不解除,非违约方就不能从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不能及时进行积极补救或降低损失。在合同中,非违约方还要履行对等给付义务,对其极为不利,因此,有必要赋予非违约方合同解除权。
2、从违约的后果考虑,单纯的违约并非合同解除的主要根据。以过错作为判断因素之一的违约后果具有严重性才是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而判断违约后果是否严重,应以是否违反合同关键因素,即合同订立的主要目的能否实现为依据。
根本违约和一般违约的区别
1.违约方式不同:一般违约是瑕疵履行合同内容;而根本违约则是违反了合同内容。
2.违约所造成的后果不同:一般违约不会造成合同内容不能履行,所以法律赋予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而根本违约会造成合同内容无法履行,所以法律赋予守约方单方面解除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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