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The Jili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JLICPA),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的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团体,是由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和在吉林省境内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规则,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业务范围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贯彻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职业道德守则,依法开展行业自律管理;
(二)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并根据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际,制定吉林省的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三)组织实施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四)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五)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
(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制定并组织实施吉林省行业发展规划;
(七)协调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代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开展国内、国际交往活动;
(九)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
(十)依法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或授权的有关工作。
组织机构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监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监督本会的业务活动及财务状况。本会设立惩戒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注册管理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
协会常设执行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内设综合部(党办)、注册部、考试信息部、业务监管部、培训部、财务管理部。
会员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在单位会员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为执业会员,其他个人会员为非执业会员。
申请加入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单位会员应当取得吉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吉林省的分支机构)执业证书;个人会员应当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或原有依照规定考核合格。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三)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执业会员证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非执业会员证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证》;单位会员证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制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单位会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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