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
医保目录即医保统筹基金可以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医保目录的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的“三大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是指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选择治疗必需、价格便宜、治疗效果好的药品,而将一些非基本医疗必需、价格较高、治疗效果一般的药品排除在外。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品目录来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检查、治疗效果好的常规方法,而对高精尖价格贵的设备的使用进行适当控制和约束。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来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是指在提供住院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应选择必需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作为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来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及技术进步而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个人、集体组织和政府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筹措)资金,形成医疗保险基金,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诊疗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而化解和减少参保人因患病引起的经济风险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项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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