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事务经费
综合事务经费是部门职能职责而设的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县级专项活动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发展。
综合事务经费由市民政局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开展情况,编制年初经费预算,在财政预算批复下达额度内,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综合事务经费的使用
项目经费使用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先申请,后审批,再使用”的程序审批和执行。经费使用过程发生的调整和追加也按照程序报批,落实资金后再使用。项目经费使用符合政府采购情况的,按照政府采购执行。未达到政府采购,但符合单位询价议价制度,至少三家议价询价,折优选择供应商。项目开展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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