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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保费收入

会计学术语

  分保费收入是指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入分保合同条款规定向分出分保公司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目录

分保费收入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第十五条,分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再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二)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三)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分保费收入的计量

  再保险接受人应当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对于分保费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一般采用预估法对分保费收入进行预估入账,当收到改期分保业务账单时,按照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原来预估的分保费收入再进行调整。同时,对于分保费收入也可采用账单法,采用该方法不需要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但是该方法会影响会计核算的及时性。

分保费收入的账务处理

  确认的再保险合同分保费收入,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

  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按账单标明的金额对分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按调整增加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调整减少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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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kjs.mof.gov.cn/zt/kjzzss/kuaijizhunzeshishi/202202/t20220224_3790240.htm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