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Shand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SDICPA),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由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山东省于1984年恢复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1997年12月,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山东省社会审计协会实行统一联合,综合管理全省注册会计师及会员单位。2015年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改革精神,省注协脱钩改制,同时成立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两会合署办公。2019年6月11日,省注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协会负责人组建为新一届秘书处。2022年,被省民政厅评为“5A等级社会组织”。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山东省民政厅、省行业党委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指导。
宗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团体会员,推进服务便民化;监督会员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规则;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业务范围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承办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行业党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行业党建与业务工作;
(二)制定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宜,并对其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四)组织贯彻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的执行,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予以惩戒;
(五)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山东考区的考务工作;
(六)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工作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七)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八)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九)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开展国内、国际同行业之间的交流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
(十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本团体办理的事项。
组织机构
1.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2.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3.协会下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4.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5.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可以决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6.分支机构是本团体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本团体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本团体开展活动、承办本团体交办事项的机构。
7.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不得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得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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