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组织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并依照法律授权和政府委托承担相应的公共管理职能。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服务国家建设为主题,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协会依法接受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的监督、指导;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指导。
职责范围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依法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事项;
(二)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
(三)在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合并审批工作中,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等的实施情况;
(五)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六)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对会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
(七)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本省考区各项工作;
(八)组织和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九)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十)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宣传;
(十一)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二)代表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国内、国际交往活动;
(十三)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十四)承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会。省注协设10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常务理事会(39人)在理事会(149人)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常设执行机构。18个地级市均设有注协并相应成立有行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财政部门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由财政厅党组推荐、省直工委批准任命。
会员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团体会员。
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和依照规定原考核取得本会会员资格者,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为执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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