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资金往来
清算资金往来的含义
清算资金往来是指用于不同行之间清算的资金,如用于票据或同行款项划拨的准备金(在人行开户),各行之间的清算代理资金等。
清算资金往来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清算资金往来”会计科目,属于资产负债共同性科目。根据新会计准则,共同类科目是指:既有资产性质,又有负债性质,这样有共性的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清算资金往来”借方科目表示划付清算资金,贷方科目表示收到的清算资金。期末如果为借方余额,反映该银行应收的清算资金,即为银行资产;如果期末为贷方余额,则反映银行应付的清算资金,就是银行的负债。
清算资金往来会计处理
3001 清算资金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金往来单位,分别“同城票据清算”、“信用卡清算”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同城票据清算业务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提出借方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过退票时间未发生退票,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提出贷方凭证,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退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提入借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误提他行凭证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再提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提入贷方凭证,提入凭证正确无误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因误提他行票据等原因不能入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票或再提出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将提出凭证和提入凭证计算轧差后为应收差额的,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应付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发生的其他清算业务,收到的清算资金,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划付清算资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收的清算资金;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的清算资金。
清算资金往来的账务处理
跨系统转汇的业务核算
跨系统转汇是指由于客户办理异地结算业务而引起的各商业银行之间相互汇划款项的业务。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先横后直”的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汇出行所在地为双设机构地区时的款项汇划。所谓双设机构地区,是指汇出行所在地区设有跨系统汇入行系统的银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先横后直”的方式在汇出行办理转汇,即汇出行先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款项划至汇入行在当地的联行机构(转汇行),由其通过系统内电子汇划款项汇往汇入行。
甲地汇出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
甲地转汇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乙地汇入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2)“先直后横”的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汇出行所在地为单设机构地区,而汇入行所在地为双设机构地区时的款项汇划。所谓单设机构地区,是指汇出行所在地没有汇入行系统的银行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先直后横”方式在汇出地办理转汇。即由汇出行通过系统内电子汇划将款项划至异地本系统的转汇行,然后由本系统转汇行与同城跨系统的汇入行办理转汇和清算资金。
甲地汇出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
贷: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乙地转汇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乙地汇入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3)“先直后横再直”的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汇出行和汇入行所在地均为单设机构地区时汇划款项。在该种方式下需要选择一个汇出行和汇入行的转汇行为为双设机构地区代为划转。做法是:首先,汇出行通过系统内电子汇划将款项划至双设机构地区的本系统转汇行;其次,本系统转汇行与同城跨系统转汇行办理转划并清算资金;最后,跨系统转汇行再通过系统内电子汇划将款项划转至汇入行。
甲地汇出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
贷: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乙地汇出行的转汇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
乙地汇入行的转汇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存放同业款项)
贷: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丙地汇入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4)通过人民银行转汇:
跨系统的大额汇划款项,按规定通过中央银行转汇。划款程序为:由汇出行将款项划至当地人民银行,再由当地人民银行通过联行划至汇入行所在地人民银行,最后由汇入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将款项划至汇入行。
甲地汇出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付款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甲地人民银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汇出行
贷: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乙地人民银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联行往来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汇入行
乙地汇入行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收款人
同城票据交换业务
同城票据交换是指在同一城市(区域)范围内,各商业银行之间,按照规定的时间,集中到指定地点(票据交换所),相互交换代收、代付票据,然后轧计差额,并清算应收或应付资金的办法。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提出行的核算
对于提出的借方票据,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活期存款——××单位
对于提出的贷方票据,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2)提入行的核算
提入行的核算与提出行的会计分录正好相反。
(3)票据交换差额清算的处理
票据交换差额清算应收差额=提出借方票据金额+提入贷方票据金额某行票据交换应付差额=提出贷方票据金额+提入借方票据金额
对每个参加票据交换的各行处而言,票据交换差额最后只有一种结果,要么是应收差额,要么是应付差额,而且所有参加票据交换的各行的应收差额之和应等于应付差额之和。各行处对各自应收差额或应付差额应如数开准备金存款或支款凭证交票据交换所(人民银行)办理转账。
①应付差额行转账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②应收差额行转账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③人民银行为各行清算票据交换差额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准备金存款——应付差额行
贷:××银行准备金存款——应收差额行
清算资金往来的实务处理
【案例1】甲工商银行2019年发生如下业务:
(1)甲工商银行的开户单位制药厂办理信汇业务,汇往乙地中国农业银行的开户单位机械厂,支付货款9 500元,通过同城农业银行将款项转汇。
(2)甲工商银行开户单位纺织厂电汇7 000元,收款单位是在中国银行丙地支行开户的技术进出口公司,通过工商银行丙地支行转汇。
(3)甲工商银行开户单位汽车厂电汇资金6 500元给在中国建设银行丁地支行开户的收款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乙地分行转汇。
(4)甲工商银行为开户单位油漆厂收取委托收款资金5 400元,付款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开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转汇。
(5)甲工商银行为开户单位新兴百货收取货款7 800元,付款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开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分行将汇款转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汇出行、转汇行、汇入行的相关会计分录。
(1)甲工商银行
借:吸收存款 9 5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 500
甲地农业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 500
贷:清算资金往来——乙地农业银行户 9 500
乙地农业银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甲地农业银行户 9 500
贷:吸收存款 9 500
(2)甲工商银行
借:吸收存款 7 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丙地工商银行户 7 000
工商银行丙地支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甲工商银行户 7 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 000
中国银行丙地支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 000
贷:吸收存款 7 000
(3)甲工商银行
借:吸收存款——汽车厂户 6 500
贷:清算资金往来——乙地工商银行户 6 500
工商银行乙地分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甲工商银行户 6 5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 500
建设银行乙地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 500
贷:清算资金往来——丁地建设银行户 6 500
建设银行丁地支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乙地建设银行户 6 500
贷:吸收存款 6 500
(4)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
借:吸收存款 5 4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 400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 400
贷:清算资金往来——甲工商银行户 5 400
甲工商银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5 400
贷:吸收存款——油漆厂户 5 400
(5)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
借:吸收存款 7 800
贷:清算资金往来——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分行户 7 800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分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户 7 8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 800
甲工商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7 800
贷:吸收存款——新兴百货户 7 800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