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是指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的贷款业务,凡经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农、林、牧、副、渔业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象。
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作用
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在农、林、牧、渔等领域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生产经营和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需求。
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以粮棉油及农、林、牧、渔等领域生产、加工、流通为主业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贷款额度、利率及期限
贷款额度:综合各类因素合理确定。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年,循环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年,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贷款一般5-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
产业化龙头企业概述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