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偿付能力是保险人可以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的资产必须大于负债,认可资产总值与负债之间的差额就是保单所有人盈余。偿付能力监管由保监会负责实施,即检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并判断保险人的财务状况能否保证其履行财务责任、并在长期中维持经营。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保险人应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也是国家对保险市场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财政上,偿付能力指一个实体支付债务的能力。偿付能力同时也描述一个企业支付长期费用和完成长期成长的能力。如果企业无力偿付,根据当地破产法,企业可能就不能继续经营而需要破产还债。
偿付能力的内容
偿付能力可以分为最低偿付能力和实际偿付能力。具体解释如下:
1、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必须满足的偿付能力要求,即由保险法规规定的保险公司在存续期间必须达到的保险公司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差额。
2、实际偿付能力是指根据监管法规、会计准则调整后的认可资本,即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必须大于保险法规规定的金额,否则保险公司即被认定为偿付能力不足。
偿付能力与盈利能力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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