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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缩写CBA)成立于2000年5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

  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

  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银监会变更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目录

宗旨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职责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

  (一)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依法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定行业标准、业务规范及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制定银行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银行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对于违反银行业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可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

  (六)对涉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投诉件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并做好业务主管单位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维权职责:

  (一)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级,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

  (二)参与业务主管单位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

  (三)向业务主管单位等部门反映涉及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协调职责:

  (一)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业务主管单位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二)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

  (三)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实施银行业舆情监测、引导及应对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维护银行业声誉和经营秩序。

  协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

  (一)建立会员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银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相关国际组织,推动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资质互认工作;

  (三)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

  (四)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协调、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

  (五)组织开展内部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业务主管单位等有关部门和会员交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组织机构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300名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会员

  凡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合作的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专业服务机构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

  截至2022年10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764家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外资银行、台资银行、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理财公司、其他类会员等。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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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协会简介_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Index/lists/catid/8.html
[2].  协会章程_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Index/lists/catid/9.html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