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余价值
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等在不能继续使用前提下,拆除变现的价值估计数额。其中,有形资产,是指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有形资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有形资产包括企业的资金、资源、产品、设备、装置、厂房、人才信息等一切生产要素在内;狭义的有形资产通常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残余价值的计算
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依据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的原价和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各企业应当根据具体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合理地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扣除预计情理费用后的数额。即:
残余价值=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
残余价值和预计净残值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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