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GUANGD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缩写为GDICPA),是依法管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团组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性组织,依法对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行政上受广东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1996年11月与广东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合并对外统称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协会宗旨为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包括:为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广东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注册及会员管理;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合并和整改等提出意见;
(四)监督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的贯彻实施;
(五)制定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各项自律管理制度;
(六)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指导、检查和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化运作;
(七)对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性管理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行业惩戒,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
(八)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东地区考务工作;
(九)组织和推动会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相关知识的培训;
(十)支持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有关方面反映其意见和建议;
(十一)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
(十二)协调行业内外关系,优化执业环境;
(十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宣传注册会计师事业,提升行业形象;
(十五)组织会员开展社会公益等活动;
(十六)指导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和财政等行政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一定名额人员组成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和委会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其常设办事机构。
目前书秘书处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监管部、考试培训部、会员部、信息部5个职能部门。
会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均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并经申请批准者、依照规定考核取得会员资格者,为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与非执业会员。其中,依法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为执业会员。
依法批准设立的广东省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协会团体会员。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下一篇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