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包销
证券包销的分类
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式: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
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全部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
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
无论是全额包销,还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形成的关系都是证券买卖关系。在承销过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所有权属于承销商。
证券包销的特点
证券包销具有如下特点:
1、是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2、是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证券价款。
3、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
4、是包销的费用比较高。
证券包销的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一条,证券的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证券公司在包销期内,对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证券包销和证券代销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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