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会计百科  >  金融  >  要式证券

要式证券

  要式证券是指票据的做成必须具备法定的要件,才能发生票据效力。如果票据的做成缺少法定的要件或不符合法定的要件,会导致票据的无效。要式证券是体现票据在使用过程中所具有的特点的另一名称。

  其中的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目录

要式证券的举例

  要式证券是指证券所记载的事项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如果缺少规定要件,证券就无法律效力。证券或票据的做成格式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的严格格式进行相关事项的记载,否则就会影响该证券或票据的效力甚至会导致票据的无效。例如:股票就属于要式证券,因此它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

  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股票种类,4、票面金额,5、代表的股份数,6、股票的编号。如果缺少规定的以上要件,股票就无法律效力。

  汇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故汇票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格式。汇票的格式就是作成汇票后表现于汇票之上的内容。

附件列表


0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

上一篇 商品库存    下一篇 职务职级并行改革

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