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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盈余

  本期盈余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而设置的“累计盈余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3301,属于净资产类科目。

  本期盈余科目用于核算单位本期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单位自年初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盈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自年初至当期期末累计发生的亏损。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目录

本期盈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末,将各类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各类费用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所得税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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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pdf_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http://www.mof.gov.cn/gkml/caizhengwengao/2017wg/wg201711/201804/P020180413527089243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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