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China Appraisal Society,缩写为CAS)成立于1993年12月,是资产评估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接受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承担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赋予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参与国际评估事务。
随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积极参与国际评估事务。1995年,经外交部和财政部批准,加入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VSC),现派代表担任管委会委员、咨询论坛工作组成员和会员资格与准则推广委员会委员。2005年,加入世界评估组织联合会(WAVO),现派代表担任副主席。2013年,加入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学会(iiBV),现派代表担任理事会成员。2009年,加入国际财产税学会(IPTI),现派代表担任顾问委员会委员。2011年,作为会议召集人加入国际评估大会(IVC)组织临时委员会,现派代表担任大会委员会委员。
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进行行业自律管理;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监督会员规范执业,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业务范围
(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制定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为会员从事资产评估等业务提供服务;
(三)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行业宣传,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活动;
(四)开展行业党建工作;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
2.依据评估基本准则制定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3.组织开展会员继续教育;
4.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5.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
6.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
7.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
8.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9.组织实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六)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中评协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专业委员会是理事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的专业工作机构。各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秘书处相关部门或受委托的有关部门。
秘书处为中评协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会员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分为执业会员(含评估师执业会员和非评估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单位会员分为评估机构会员(含特别机构会员)和非评估机构会员。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信息资料;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评估准则和相关行业规范;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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