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清算
证券术语
一级清算模式
一级清算按清算责任主体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清算模式和券商清算模式。同时,会员又称结算参与人,可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会员可以为其自身的证券自营、证券经纪、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办理证券和资金的结算,也可以接受其他结算参与人或非结算参与人委托,为其办理证券和资金的结算。乙类会员只能为其自身的证券自营、证券经纪、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办理证券和资金的结算。而非结算参与人只能委托甲类会员代其办理证券和资金的结算。
一级清算交收
附件列表
免责声明:
- • 会计网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会计网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联系网站管理员开通编辑权限,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tougao@kuaiji.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 •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会计网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baike.kuai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