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活动
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民事活动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教育、医疗、保险、婚姻、投资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绿色、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禁止滥用的原则。
民事活动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中,民事主体(civil subject)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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